一,武汉供卵代生
1、应用条件
2、武汉市户籍办公室生子未满18周岁的女性,未进行出生登记的,应当按照自愿的原则随父随母进行户口登记。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以外的第三人同姓等特殊情况,需要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3、申请材料
4、中国公民家庭协会生子女性聚居区
5.父母双方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在网上从派出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工签字);
6.如果父母双方的民族构成不同,父母应共同签字”。湖北本省新增人口民族构成确认登记表;
7.上传已落户人员的头像信息。
8.父母双方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在网上从派出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工签字);
9.如果父母双方的民族构成不同,父母应共同签字”。湖北本省新增人口民族构成确认登记表;
10.父母及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第二,武汉供卵卵子捐赠中心
1.外国机构生子女性出生证明原件和翻译件(以合格翻译件为准)公司翻译并加盖公章);
2.父亲(母亲)的《结婚证》(涉外婚姻在国外取得的结婚照必须经当地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取得的结婚证合法有效,无需公证);
3.父母一方是外国人,需要提供护照;
4.上传已落户人员的头像信息。
5、投标过程
6.在线申请。申请人网上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7.在线接受审计。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8.处理方法。网上申请通过的,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经现场审查,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9、处理时间限制
10.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